[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理论、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管理、数量分析方法、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得到系统和设计方法及信息管理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
1.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信息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开发利用的基本能力;
3.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能够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和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
《操作系统》(Operating System)
《多媒体技术》(Multimedia Technology)
《数据结构》(Data Structure)
《信息经济学》(Information Economics)
《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运筹学》(Operations Research)
《程序设计》(Programming)
《计算机网络》(Computer Network)
《可视化程序设计》(Visual Programming)
《数据库基础》(Databases)
《数据库原理及应用》(Databases Principals
and Application)
《离散数学》(Discrete Mathematics)
《计算机文化基础》(Computer Fundamentals)
《汇编语言》(Assembly Language)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劳动、计算机上机、计算机课程实习、管理软件上机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并实行弹性学制。凡符合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或辅修第二专业、或申请第二学位。
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当修满150学分(不包括实践教学2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81学分、学科核心课29学分、专业基础课13学分、专业方向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任意选修课7学分。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市场营销]
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市场营销和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自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学习掌握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
1.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通晓计算机在营销管理中的应用;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
《市场营销学》(Marketing)
《商品流通概论》(Commodity Circulation
Theory)
《企业战略管理》(Business Strategy Management)
《消费者行为学》(Consumer Behaviors Research)
《广告学》(Advertisement)
《营销策划》(Marketing Design)
《国际市场营销学》(International Marketing)
《现代商务谈判》(Modern Business Negotiation)
《企业定价》(Business Pricing)
《公共关系学》(Public Relations)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计算机上机、劳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讲座、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为3-6年。凡符合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或辅修第二专业、或申请第二学位。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可允许学生延长到6年滞后毕业。
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当修满156学分(不包括实践教学2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81学分,学科核心课32学分,专业基础课8学分,专业方向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11学分,任意选修课14学分。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旅游管理]
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的旅游管理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分别在现代旅游业、饭店业及其他旅游相关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各级旅游规划、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从事行业管理工作,或者在旅游与酒店管理院校与科研单位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旅游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掌握旅游管理业务的基本方法以及教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
1.熟悉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旅游企业经营运行的国际惯例;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掌握旅游与酒店管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3.国际旅游贸易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旅游与酒店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
4.具有较扎实的经济管理、汉语写作、计算机和外语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5.知识面较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6.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从事对外国际会计实际业务工作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7.掌握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领域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操作及企业管理能力。
8.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心理素质健全,审美观点正确,身体健康。
主要课程:
《旅游学》、《饭店管理概论》、《饭店财务管理》、《旅游经济学》、《旅游规划学》、《旅游人力资源管理》、《旅游企业战略管理》、《旅游心理学》、《旅游投资项目评价》、《旅行社经营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劳动、计算机上机、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并实行弹性学制。凡符合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或辅修第二专业、或申请第二学位。
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当修满167学分(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2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72学分,学科核心课31学分,专业基础课10学分,专业方向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11学分,任意选修课13学分。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的分析法,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接受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协作精神,具备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协调及领导的能力。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科研实际工作能力。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劳动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产业组织学、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社会保障概论、薪酬管理、人员素质测评等。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属于文理兼收专业,具有管理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劳动与社会保障]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要求学生除系统地掌握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外,还必须全面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的一般规律,了解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制度,掌握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支付和运营的基本知识,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的一般业务;同时还要求学生必须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文字写作、经济核算等专业知识应用的实际操作技能,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解决有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并有一定的笔译和听、说、写的能力;具有独立学习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社会学、公共经济学、人口学、社会保障学、比较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劳动经济学、福利经济学、保险精算、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统计与信息系统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属于文理兼收专业,具有管理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